一、夫精人工授精的主要适应证
- 精液异常
参照《WHO人类精液及精子一宫颈黏液相互作用实验室检验手册》(第5版,2010年),经过两次精液化验证实的少精子症、弱精子症、畸形精子症、精液液化异常等都可以考虑精子制备后行人工授精治疗。精液检查指标越趋正常,人工授精成功率越高。目前临床上对于能用于人工授精的最低精子数量限度没有统一标准。 Merviel等的研究表明,经密度梯度离心后活动精子总数低于500万时的临床妊娠率为28.5%,而高于500万时其临床妊娠率显著升高至44.3%,两者具有显著差异,最低致孕活动精子总数为45000。Tomlinson等认为,处理后精液中活动精子低至3×10ml,IUI仍可治疗成功,低于该值则没有妊娠。也有认为制备后前向运动的精子总数不宜少于500万条。
- 精神、心理因素导致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性功能障碍
如男性阳痿、早泄、射精障碍等。这类患者的处理较为简单,只需收集丈夫的精液,在其妻子排卵期注入生殖道内即可,如精液无异常可考虑行阴道内人工授精或宫颈内人工授精。
- 存在阻碍精子在女性生殖道运行的解剖因素
如严重的男性尿道下裂、逆行射精、阴道与宫颈极度狭窄、子宫高度屈曲、性交时阴道挛缩、阴道过于松弛不能储存精液等。
- 宫颈因素
慢性宫颈炎导致宫颈黏液中白细胞异常增多,吞噬精子;宫颈物理治疗后导致黏液少或不充分,不利精子通过宫颈;宫颈黏液持续性黏稠,细胞成分多,不利于精子转运;当宫颈黏液pH<7.0时精子不能长时间生存。宫腔内人工授精能越过宫颈屏障,可有效地治疗以上宫颈因素导致的不孕症。
- 免疫性不孕通常指在人体内存在抗精子抗体(antisperm antibody,ASA),其能与精子表面结合,干扰精子在生殖道内的运行以及精子与卵子表面透明带的结合。排除其他不孕致病因素,当男性精浆中或女方宫颈黏液中存在精子抗体时,可尝试宫腔内人工授精。
- 原因不明性不孕
Meta分析显示,与指导同房相比,IUI能显著增加受孕率;而与单纯促排卵相比,加行IUI亦能显著增加活产率。严格意义上,诊断原因不明性不孕需经腹腔镜探查
排除盆腔病变,如早期子宫内膜异位症和输卵管粘连。但因腹腔镜有创且昂贵,在实际临床应用上,不少未经腹腔镜探查的原因不明性不孕可以进行经验性人工授精治疗。
- 其他
对于长期两地分居的患者,可采用冻精人工授精;对于不存在明确不孕因素的生殖高龄或卵巢低储备,人工授精可提高受孕概率顽固性排卵障碍的患者,经多次(≥3次)促排卵有良好卵泡发育和排卵但未孕,考虑氯米芬等促排卵药物导致的宫颈黏液不利,可以在促排卵基础增加人工授精以提高疗效;轻、中度内异患者,综合生育力指数评分中等的情况下可选择人工授精。
二、夫精人工授精的禁忌证
1.女方不宜妊娠或妊娠后导致原有疾病加重,严重者威胁生命安全,如严重的心脏病、肾炎、肝炎等。
2.女方生殖器官严重发育不全或畸形不能耐受妊娠者。
3.女方双侧输卵管不通。
4.一方患有急性传染病、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患有严重的遗传、躯体疾病或精神心理疾病。
5.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6.一方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
7.夫妇双方对人工授精尚有顾虑者。